鹿城发布新一期中小学招生预警 9所学校将对超出生源执行入学分流
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(2021年12月)12月30日发布,9所学校施教区入学生源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100%,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,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,执行入学分流。
9所学校分两批。第一批为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、温州市实验中学、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、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、温州市南浦小学;第二批为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、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、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、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。
预警学校(校区)按照《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警分流机制》相关办法执行分流:在执行对象上,根据红色预警学校初次发布公告时间,第一批红色预警学校的执行对象为2019年3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的施教区学生;第二批红色预警学校的执行对象为2021年3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的施教区学生。在执行流程上,预警执行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流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。如招生当年红色预警学校招收非预警执行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,按照施教区房产达到入学要求先后顺序接收相应数量学生。“房产达到入学要求先后”排序方法为:先按房产达到入学要求的学年先后排序;同一学年批次达到入学要求的,再按房产取得时间先后排序。
鹿城区教育局提醒,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,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。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(校区),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。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,本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,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。
来源:温州商报 编辑:张以如 责编:何继岗 钱若谷 李温情 审核:金安静 监制:翁逻沿 温作杰 总监制:邓雄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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